【修例風波】兩人被控參與暴動罪准保釋 包括港台兼職女記者

2019-11-23 12:08

被告被控於本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資料圖片
被告被控於本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資料圖片

理工大學內的大批示威者本周一晚與警方激戰,遭警方包圍後多次突圍未果,先後逾200人被控參與暴動罪。今再有一名香港電台兼職女記者及男運輸工出院後被帶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控方不反對所有被告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9日。

辯方投訴女記者早於昨晚出院,惟警方及控方延至今早方帶上法庭,刻意無視法庭命令。裁判官認為此事涉及其他司法程序,與本案無關,故看不到該投訴有何用處。

港台兼職女記者、嶺大女學生朱梓瑩(20歲)及運輸工柯俊明(23歲)被控於本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兩人今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所有被告保釋外出,但建議1000至5000元保釋金、住在報稱地址、不可離境、交出所有有效的旅遊證件、遵守晚11朝7宵禁令、守禁足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朱透過律師投訴,被捕後警方未有警誡下就指控作出提問,另延遲醫療服務近18小時。朱早於昨午4時出院,被帶往將軍澳警署,今早才被帶上法庭,逾時近18小時,疑警方及控方刻意無視法庭命令,盼法庭記錄在案。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坦言正常程序下,被告出院後應盡快帶上法庭,惟亦要考慮到法庭辦公時間。羅官認為此投訴與本案無關、牽涉其他司法程序,故不解此投訴有何作用。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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