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6人涉暴動獲准保釋 辯方律師斥警方在被告無反抗下群毆

2019-11-21 18:37

被告周德豐(左)與被告張振鴻(右)。
被告周德豐(左)與被告張振鴻(右)。

理工大學內的大批示威者18日晚與警方激戰,遭警方包圍後多次突圍未果,亦有更多人響應號召往理工增援,市民與警方在佐敦道彌敦道交界再爆衝突,昨日共242人被控暴動罪且已提堂,共6名被告今經治療後終能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案件同樣押後至明年3月19日,特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各人獲准保釋外出。裁判官形容近日示威案此起彼落,故有需要加諸較嚴苛的保釋命令。辯方律師直斥警方在被告沒有反抗下群毆、延遲送醫達16小時等。

任保安的張振鴻(31歲)、浸大電影系高級文憑學生周德豐(20歲)、售貨員黎國文(23歲)、樹仁學生呂鋒(20歲)、舞台技術員雷曉天(24歲)及跌打醫師吳卓泓(22歲),被指在本年11月18日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各人交出1000至5000元保釋金、住在報稱地址、不可離境、交出所有有效的旅遊證件、遵守晚11朝7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另外須守禁足令,範圍包括廣華醫院,轉乘交通工具或與律師會面可獲豁免。

辯方大律師黃俊嘉直言宵禁令及禁足令,屬不合理地限制被告人身自由,加上被告只是在現場出現,沒有其他任何指控,惟羅官形容案件此起彼落,大部分事件皆在晚上發生,被告亦不止牽涉單一案件,故有必要盼令。

代表黎及呂的黃大狀投訴警方拘捕後,未有警誡下要求被告作與控罪相關的招認。黎遭制服時未有反抗,惟仍被幾名警員拉扯雙手、棍毆頭部三下致流血。至於呂被捕後一直被索帶綁著雙手近7小時,至今左手拇指仍未恢復知覺、右手腕更起水泡。另一辯方律師亦投訴,吳被制服時重擊背、腰、頭及四肢,其後多要要求送醫被拒,16小時後始獲醫療服務,腰部至今仍隱隱作痛。

法庭記者:葉君怡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