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選舉】7民主派議員准保釋 押明年1月中訊

2019-11-11 16:29

左起:朱凱迪、范國威、林卓廷、陳志全及區諾軒。
左起:朱凱迪、范國威、林卓廷、陳志全及區諾軒。

警方日前高調拘捕或預約拘捕7名民主派議員,包括土地正義聯盟朱凱迪、人民力量陳志全、民主黨林卓廷、街工梁耀忠、新同盟范國威、公民黨郭家麒和區諾軒,均涉嫌於5月11日在《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上,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A條中五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辯方質疑律政司未有就案情及案件環境、實質指控等而授權控方提訴,故該呈上的律政司檢控同意書非有效文件,惟最終遭法庭接納。另林卓廷未按既定程序被警方拘捕,裁判官一度不確定是否有權力批出保釋令,最終批准各人保釋,案件押後至來年1月13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主任裁判官錢禮甫收到律政司檢控同意書即問「是否全部正確?(It is all correct?)」,即引來哄堂大笑。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吳靄儀、郭憬憲、楊岳橋等人質疑該同意書未有提及案情、案件環境(facts and circumstances)等去行使律政司權力,早前有案件同樣未有提及相關理據而上訴得直。加上控罪包含「襲擊、妨礙或騷擾」,對每位被告指控空泛及缺乏實際指向性,故要求法庭裁定同意書無效遭拒。

林卓廷因過去週末留在立法會,未有遭警方拘捕,今自行到庭應訊。裁判官錢禮指既定程序來說,被告應先由警方拘捕,再帶上法庭提訊,故未知是否有權力批出保釋令。控方解釋警方未有權力進入立法會範圍進行拘捕,故只知會林屆時自行到庭,惟遭彭大狀質疑警方可於林步出立法會後、前往法院的路上拘捕。

范國威被控於本年5月11日,在中區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外,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朱凱迪、范國威、林卓廷、郭家麒及區諾軒同被控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周浩鼎;朱凱迪、區諾軒、梁耀忠、陳志全同被指襲擊、妨礙或騷擾周浩鼎、葛珮帆。

朱凱廸將參選八鄉南選區,同區候選人包括徐卓然和黎永添。林卓廷參選石湖墟選區,同區候選人包括梁金成和孔永業。梁耀忠參選葵芳選區同區候選人包括林映惠和曾子麟。東涌南選區的候選人除周浩鼎外,還包括民主派獨立候選人王進洋,無填報政治聯繫黎永安及劉永賢。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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