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張曉明指23條未立法 致「港獨」活動加劇

2019-11-09 20:00

張曉明指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資料圖片
張曉明指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資料圖片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在《〈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中撰文,當中提到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令「港獨」勢力活動加劇。

張曉明指出,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未設立相應執行機構,這也是近幾年來「港獨」等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之一。他認為,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已成為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問題和緊迫任務。

張曉明指,必須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這個邏輯必須堅持,必須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健全中央對特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明文規定屬於中央的各項權力。具體包括要完善中央,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選拔任命、監督、罷免等的制度和程序。

張曉明指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不應取決於某些人的好惡,有實際需要,該釋法就釋法。另外亦可對立法會制定的法律行使備案審查權。

張曉明強調,健全特首對中央負責制度、公務員管理制度,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也必須以愛國者為主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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