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車長被指阻差辦公致情緒波動索償 警申駁回申索

2019-11-06 11:07

事發在樂華邨巴士站。
事發在樂華邨巴士站。

一名九巴司機9月中要求便衣警員出示委任證不果,反被指阻差辦公。面對警員的無理指摘和威脅,司機當日情緒受波動,導致他無法履行車長的職務,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警方追討1萬元,案件今展開聆訊。律政司代表警方申請駁回申索,認為儘管事件確實發生,警方也沒有對司機構成可申索的傷害。司機堅持申索,案件明年2月5日再訊。

裁判官亦提醒申索人,更改答辯人由警務署署長為律政司司長較為合適,另於6周內預備證人供詞和反對警方駁回申請的理由,包括一份精神病報告。

申索人陳詠麟在狀書指,警員於今年9月14日在樂華邨巴士站當眾對他作出無理指摘和威脅,令他情緒不穩,無法履行當天的工作,故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索償當日工資、工作補金、精神科治療費用等賠償合共1萬港元。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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