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公布,為推動大額現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額現金管理實現路徑,起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河北省、浙江省、 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公開徵求意見稿)》。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試點為期兩年,分地區分階段實施。第一步,在河北省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探索邢台市房地產行業、秦皇島市醫療行業企業記錄並報告大額現金交易。
第二步,待河北省試點穩定開展後,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廣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試點內容,並在浙江省探索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築、汽車銷售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及用現額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強化對私賬戶大額用現管理、加強大額現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區人民幣現金業務情況監測,選擇適宜地市探索推動個人收入報告措施。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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