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4人被檢控分案提堂 押後待調查獲准保釋候訊

2019-11-04 17:33

左起:被告黃瀚文、顏偉濠
左起:被告黃瀚文、顏偉濠

11月2日港島衝突中,警方拘捕逾200人,其中4名學生、無業漢及醫療助理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分四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暫毋須答辯,其中一名19歲學生留院缺席,案件分別押後至本週四、12月12日、12月30日及下年1月3日,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獲准保釋候訊。

代表被告王瀚文的律師投訴警方延誤就醫要求達兩小時,今日亦沒有提供早餐及午餐予他。

主任裁判官錢禮最終下令4人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週往就近警署報到一至兩次、居於報稱地址,以及遵守每晚的宵禁令。

20歲無業漢顏偉濠被控於今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兩支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案件押後至來年1月3日。

學生許瀧濼(19歲)被控於同日在銅鑼灣新會道與希慎道交界管有適合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罐粉紅色噴漆、一罐黑色噴漆及兩支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案件暫押後至11月7日或許更早出院之日期。

學生王瀚文(16歲)被指於同日在灣仔波斯富街67至69號高華樓地下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罐Purlite Lighter Fluid白電油、一支Pylox噴漆及一把黑色雨傘,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本案押後至12月30日。

報稱任醫療助理的吳敬琛(25歲)疑於同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與蘭杜街交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士巴拿及一個六角匙,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本案押後至12月12日。

法庭記者:葉君怡

被告吳敬琛
被告吳敬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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