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要求6名戴抗議標語記者離開被拒 宣布取消發布會
2019-11-04 16:52
警方記者會繼上星期一有女記者抗議之後再度中斷。一批記者戴上反對警察使用暴力的抗議標語頭盔,警方指記者會不是示威場地。
警方記者會原定4時開始,但有攝影記者用閃光燈照射台上一眾講者。警方要求,《明報》、《立場新聞》、《香港電台》、《AM730》、《端傳媒》、《獨立媒體》6位記者立即離開會場,但有關記者拒絕。雙方發生爭拗,警方傳媒聯絡隊人員在場理論。
主持記者會的警察公共關係科總督察高振邦指,記者會是警方和市民重要溝通渠道,成功運作有賴互相尊重,並非讓傳媒表達自己意願的平台。警方多番勸喻展示標語的記者要尊重自己專業,指他們個別不負責任行為對其他傳媒不公道。
警方指,參與示威的記者無權剝奪其他傳媒權利,亦無權剝奪市民接收警方資訊的知情權利。有現場其他記者不滿警方做法,指記者身穿抗議物品無阻礙記者會進行,有記者又反問警方有何權力叫記者離開。
警方重申記者會不是示威場合,指外面有很多不同場合可以發表記者的意見。雙方僵持至4時24分,警方宣布記者會取消,現場燈光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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