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認兩度強姦醉娃 押後下月杪判刑

2019-10-31 13:01

裝修工人於前年10月在蘭桂芳一間酒吧遇上朋友,對方的女性友人當時飲至爛醉如泥,裝修工原帶醉娃歸家後,未有理會對方反抗兩度逞獸慾。他在警誡下聲稱誤以為雙方你情我願。女方復清醒召前夫接送回家,並告知事件,最終報警求助。修裝工事後被控一強姦罪,他今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以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始量刑。

案情指,被告黃曉昇於2017年10月22日凌晨4點左右,到蘭桂芳一酒吧消遣時遇上友人及事主。他與事主並不相識,但被告與另一男性朋友在酒吧外照顧因醉酒不適的事主。被告聲稱原打算送事主回家,但二人的共同朋友一直沒有回覆,他只好帶事主返回自己安葵閣的住所。

事主因醉酒而意識不清,當她被帶到被告住所時,亦一直欲吐而感到不適無力,而被告則一直脫去事主的衣物,更在她嘔吐時以手指侵犯事主私處,又不理事主反抗脫去其上衣,再強行進行性交。事後被告又再次無視事主掙扎二度侵犯她,而兩次被告均沒有戴安全套。

事主醒後曾回電母親,但怕她擔心而沒有吐露被強姦一事,亦因感到暈眩繼續在被告家中睡覺。直到中午時分,她才離開被告住所,但又因想嘔吐而在大堂走廊睡了一小時。至下午1時許她才召前夫接自己回家,向前夫指透露事件始報案求助。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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