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院裁定政府向背包客徵入息稅不合法
2019-10-30 22:44
澳洲在2017年起對兩類工作假期簽證入境背包客的所有收入,徵收百分之十五被人稱為「背包客稅」的稅款。法庭周三裁定,這項徵稅違反與一些國家達成的相關稅務協議。當地傳媒表示,約有75000名被徵稅的背包客可能獲得退稅。
英國女遊客阿迪(Catherine Addy)2016年在雪梨任職女侍應,她不滿須繳付「背包客稅」。國際稅務公司Taxback.com代表她入稟法院挑戰此稅項。
布里斯班一間法院周三裁定,根據澳洲與英、美、德、芬蘭、智利、日本、挪威及土耳其八國達成的稅務協議,在417或462入境簽證種類下,阿迪不應被徵收「背包客稅」。有關稅務協議要求澳洲對外國人與本國人採取同樣徵稅標準,而澳洲公民每年收入多於18200澳元(約97800港元)才需繳入息稅。法宮洛根宣判時表示,澳洲的「背包客稅」是基於國籍的偽裝歧視行為。
澳洲稅務局表示,他們現正考慮是否上訴,並指這項裁決只影響少數工作假期簽證人士。Taxback.com行政總裁默菲對澳洲廣播公司(ABC)說:「我們認為,非常明顯地,此項在2016年推出的稅項歧視外國工人,同時違反數項國際稅務協議。
每年約有15萬名外國旅客持工作假期簽證入境,當中許多人在農場或餐飲業工作。政府最初考慮徵收百分之三十二點五「背包客稅」,但引起當地農民不滿,他們需要工作假期勞工解決季節性勞動力需求。
澳洲廣播公司估計,根據法院周三的裁決,約有75000名背包客可能會獲得退稅,款項達億計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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