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12項措施,便利跨境貿易投資及跨境投融資,包括擴大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簡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辦理有關貿易資金收付手續等。
外管局今年初已於大灣區、上海及浙江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可節省企業相關資料準備及審核時間一半以上,今次決定將試點範圍擴大至條件成熟的其他地區,並將試點業務範圍由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擴至服務貿易外匯收支。
在跨境投融資方面,外管局容許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以資本金開展境內股權投資,並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便利境內機構向境外投資者轉讓內資股對價款的結匯使用,容許外國投資者保證金在競標後,用於出資及結匯支付等。
另外,取消資本項目外匯帳戶開戶數量限制、開展銀行不良債權及貿易融資等跨境轉讓試點。(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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