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批臨時禁制令 禁止起底披露警員及家屬資料
2019-10-25 16:42
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今入稟高等法院,指惡意起底並非法公開警員個人資料的人士對公眾構成滋擾,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市民公開警員及其家人包括姓名、職位、相片及住址等個人資料,並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人。案件今日下午3時,在高等法院第15庭進行非公開內庭聆訊。有關臨時禁制令獲批,有效至11月8日,公眾包括傳媒均不得公開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有關臨時禁制令的內容將會上載至政府部門及警務處網頁。
律政司代表在庭外表示,臨時禁制令是禁制任何人對警務人員作恐嚇、威脅或滋擾行為,或發布他們的個人資料,稍後會公布臨時禁制令詳情。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被告為非法公開警員個人資料的人士。
原告在入稟狀指,希望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被告未經准許下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姓名、職位、相片、學校地址、電郵地址、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及住址。原告另亦希望禁止被告恐嚇、要脅及騷擾警員及其家人,並且禁止任何幫助、建議、促使或教唆他人公開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的人士作為。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2:55
更新時間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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