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弒母後墮樓失憶 抑鬱男認誤殺下月判刑

2019-10-18 11:44

葵盛東邨倫常血案,被告認誤殺罪。資料圖片
葵盛東邨倫常血案,被告認誤殺罪。資料圖片

患有抑鬱症近19年男子,因要照顧卧病在床的七旬母親,壓力過大下於前年10月在家中以菜刀「斬首」弒母,他其後試圖跳樓自盡,但大難不死,事後被控一項謀殺罪。他今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獲接納。案情透露被告墮樓送院後,只記得自己曾立下遺囑予母親,以及跳樓自盡的記憶,其餘均無記憶,案發後被告亦證實患上健忘症。

現年36歲被告李家輝沒有案底,任職物業管理合伙人,今在庭上仍要使用固定頸箍及板,但可站立,他今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基於被告的3份精神科報告,考慮到他長期患有抑鬱症,決定先為他索取背景報告及感化報告至11月5日始量刑,以察被告有否重犯機會,辯方則待判刑時才求情。

案情指,被告自17歲起患有抑鬱症,他須一直照顧卧病在床的77歲母親,而病母生前曾數次透露想了結餘生。前年10月6日,被告立下遺囑表示若自己先離世,會將物業留給母親,同日他買了一把29.5厘米長的菜刀。

兩日後,被告著照顧母親的外傭先行離開,早上近11時,他以另一把新買的33厘米長菜刀,多次亂刀斬卧床的母親頸部。其後他試圖由16樓住所躍下自殺,但他只受了重傷住院36日。警方於當日12時半破門進入案發單位,發現死者躺在床上,並在房內發現行兇的菜刀、染血雨衣、口罩及手套,以及一小包治療焦慮症的藥物。被告曾向警方稱照顧母親十分大壓力。

法庭記者:陳楚琨

被告今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獲接納。 資料圖片
被告今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獲接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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