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衝突】5人涉黃大仙非法集結參與暴動 22歲學生投訴遭警施虐

2019-10-04 17:21

當日衝突中共共26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或暴動罪。資料圖片
當日衝突中共共26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或暴動罪。資料圖片

十一國慶遊行示威中,共26名年約14至29歲男女涉嫌於黃大仙燒車、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物品,同被控非法集結或暴動罪,大部分被告日前已出庭應訊,其餘5名男女今出院後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期間可以一系列條件保釋。辯方律師直斥軍裝警及便衣警員於黃大仙警署拘留期間施虐,致其嚴重受傷,出庭時須以步行架支撐。

4名被控暴動罪的學生麥浩偉(22歲)、學生方銘(18歲)、中六生郭晞桐(17歲)、大專生戴佩玲(19歲),以及面對非法集結罪的羅妙霏(24歲)均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週一次往就近警署報到、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麥須佝僂著身體且依靠步行架步入犯人欄,其手肘位置有包紮,狀甚痛苦。其代表大狀劉健投訴警方使用過份武力,包括警方強行制服致其盆骨受創、有軍裝警員重擊其腹、便衣警員以水樽攻擊其下體並迫其打自己,以及延誤送醫。郭亦透露律師投訴警方強迫帶上裝備如頭盔、防毒面具及護目鏡等拍照。

法庭記者:葉君怡

大批人士在法庭外聲援。葉君怡攝
大批人士在法庭外聲援。葉君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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