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止新鴻基投資前持牌代表伍樂勤重投業界,為期三十個月,自9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止。證監會調查發現伍樂勤於於2015年2月27日,透過一名客戶的帳戶就某權證發出多個買盤,致使該權證的價格明顯上漲。伍樂勤之後隨即將個人持有的該權證全數售予該客戶,藉此獲利14510元,而該客戶則蒙受13040元的帳面損失。
證監會認為,伍樂勤抬高該權證的價格以便拋售個人持有的該權證及從中獲利,並使其客戶蒙受損失,乃屬不誠實的行為,並且對客戶不公平,其行為對其他市場參與者亦不公平,因為此舉干擾到正常定價過程的中立性和客觀性,並可能影響到同業對該權證所制定的交易策略及投資決定。當局亦發現,伍樂勤在沒有事先取得該客戶的書面授權,並在新鴻基投資不知情及沒有作出批准的情況下,以委託形式在客戶的帳戶內進行交易。這令新鴻基投資無法監察及監督該帳戶的運作情況,進而剝奪客戶從新鴻基投資透過監督伍在其帳戶內進行的委託交易所獲得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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