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97人被捕今提堂 近半為學生涉工程師測量師
2019-10-02 23:04
9月29日在銅鑼灣至金鐘一帶舉行的「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發生激烈衝突,涉嫌曾參與事件的97人被捕,年齡介乎14歲至50歲,其中96人各被控一項暴動罪,一名50歲女社工則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今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數十名民眾早於早上七時已到庭外排隊等候,今日法庭預備的三百張公眾席籌已全部派發完畢,記者目測現有過千人在西九龍裁判法庭大堂、一樓及法庭地下等範圍等候聆訊並支持眾被告。今次被捕有97人,當中包括47名學生,另有一名醫生及一名教師。
案件由於部分被告剛出院而尚未到庭,案件押後至下午再續。據悉,在場過千名民眾到場聲援當中,有六間中學近250名學生罷課到法院支持,六間中學包括保良局莊啟程預科書院、中華基督教會銘基書院、世界龍岡學校劉皇發紀念中學、九龍三育中學、聖芳濟書院、香港管理專業協會李國寶中學。
本案分開兩案處理,首案案件的四十四名被告依次為馮嘉文(39歲,電腦技術員)、張偉青(21歲,無業)、張凱欣(18歲,學生)、張銘彦(23歲,電腦技術員)、何家洛(25歲,無業)、謝曉峰(20歲,學生)、馮X(15歲,學生)、林卓軒(18歲,學生)、莫震宇(33歲,無業)、楊樂謙(20歲)、歐陽志堅(41歲,廣告從業員)、古家華(27歲,水平測量師)、劉XX(15歲,學生)、馮浩軒(26歲,文員)、蕭XX(14歲,學生)、陳XX(14歲,學生)、李德軒(24歲,程式設計師)、黃韻思(25歲,無業)、黎浩彬(20歲,學生)、江壁怡(25歲,護士)、曾憲嘉(24歲)、黃昱翔(20歲,學生)、張馨文(20歲,學生)、廖XX(15歲,學生)、何滿恆(19歲,學生)、鄭曉容(18歲,學生)、梁XX(16歲,學生)、洪聰滿(25歲,其他職業)、陳航生(19歲,學生)、謝梓健(21歲,無業)、譚宇權(21歲,學生)、李穎欣(21歲,學生)、劉文輝(28歲,地盤工人)、劉燕嫦(29歲,技術員)、陳澍峰(20歲,學生)、邱偉濤(23歲,商人)、林昊生(21歲,學生)、李其浚(22歲,電腦技術員)、林耀俊(22歲,學生)、謝達志(27歲,醫生)、陳海蓬(27歲,商人)、游茜茹(22歲,產品檢測員)、蘇家玉(21歲,學生)、何普光(22歲,學生)。
第二宗案的五十三名被告依次為王益利(19歲,學生),周俊熙(21歲,無業),文家健(21歲,學生),麥家恩(20歲,學生),黎曉曈(28歲),呂兆禧(19歲,無業),梁德煌(22歲,放射治療師),曾綺婷(18歲,學生),何狄恆(20歲,學生),梁溢希(20歲,學生),馬詠詩(17歲,學生),關天豐(22歲,侍應),黃德津(16歲,學生),韓偉傑(25歲,地盤管工),莊美燃(22歲,工程助理),高俊誠(20歲),李柏賢Martin(18歲,學生),鄧頌城(20歲,學生),霍文聰(21歲,學生),陳浩天(18歲,學生),石家宇Calvin(20歲,學生),朱廣華(31歲,廚師),周梓曦(19歲,學生),劉永健(21歲,學生),林翠雯(32歲,老師),劉家豪(18歲,學生),容子朗(22歲,測量師),黃梓傑(19歲,學生),鄧家樂(39歲,銷售經理),李子賢(20歲,學生),羅康傑(20歲,學生),王皓文(18歲,學生),陳和睿(20歲,學生),余景軒(24歲,學生),姜啟泓(22歲,學生),陳恩富(27歲,銷售代表),馬君廷(23歲,廣告業),劉彥昭(36歲),楊志豪(18歲,無業),張焯茵(20歲,學生),黃俊渝(19歲,學生),郭瑋峰(20歲,無業),岑璟禎(19歲,學生),呂昊峻Mathieu (19歲,學生),張卓霖(23歲,舞台表演),林志豪(30歲,工程師),范瑜(29歲,無業),賴駒馳(19歲,無業),何家俊(24歲),樊耀淦(28歲),朱喬雋(23歲,程式編制員),劉俊謙(24歲,文員),許麗明(50歲,社工)。
第一宗案件的四十四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香港金鐘夏愨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第二宗案件的第一至第五十二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香港金鐘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報稱身為社工的許麗明則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香港金鐘金鐘道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莊的朗。
對於控告44名被告犯下暴動罪的第一宗案件,控方指希望法庭把案件押後12星期,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如有關的大量視像比對。控方同時不反對各被告擔保外出候訊,但建議各被告提供5000元保釋金,需禁足金鐘政府總部及行政長官辦公室附近一帶範圍,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並需遵守晚上9時至早上6時共9小時的宵禁令等,以阻止有關人士再犯案。
近20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均認為9小時宵禁令過長及不合理地侵犯人身自由,亦反對案件押後12星期如此長時間,並指出如警方未完成調查時根本不需要今日控告各被告,理應在12星期後完成調查才控告各被告,故希望法庭縮短宵禁令、減少禁足範圍、根據被告情況減少保釋金額、允許被告在候訊期間離境等。
裁判官批准將第一宗案押後至12月23日再訊,以便控方檢索及調查大量cctv影片以及近100名被告的物品。裁判官指在考慮必要性、人身自由,以及被告不依期歸押的風險後,批准不頒下宵禁令,惟會頒下禁足令、限制43名被告不得離港、定時到警署報到、48小時內需交出所有旅行證件,需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以現金一千至五千元不等的金額擔保。一名尚未出院的男被告陳澍峰,案件則押後至本周五(10月4日)再訊,陳期間則由警方看管。
案件聆訊直至深夜10時45分,蘇惠德署理裁判官批准案中93人保釋外出候訊,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3名尚仍在醫院留醫的被告案件則會押後至星期五再訊,被控一項襲警罪的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50歲)將於明天出院,其案件現訂於明天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雅純
建立時間10:57
更新時間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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