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女友淋通渠水致3人傷 地盤工認罪押11月判刑
2019-09-30 11:05
地盤男工人去年4月遭同居接近10年的女友要求分手,故懷疑同居女友有外遇,翌月上門至女友工作的酒樓並突擊地向她淋通渠水,期間意外殃及1對男女茶客。事件終造成3名事主分別有1級或2級程度燒傷,其中女友有五分之一的皮膚遭2級程度燒傷。地盤男工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和2項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共3罪。法官要求控方提供被告女友和另一名女茶客的最新醫療報告後,押後至11月1日判刑,被告還柙候懲。
41歲被告何朝暾於09年起和女友何海玲同住,2人共育有2名女兒,去年4月女友因不滿被告脾氣而搬離寓所。
案發去年5月27日,被告手持一罐通渠水前往女友任職待應的尖沙咀麽地道好彩海鮮酒家。女友當時正在收拾餐桌,見狀立即背向被告,稍後便感到有人在她的頭和頸淋潑不知明液體,稍後被淋中的地方感到熾熱。在附近的2名茶客張時雄和林彩霞不幸遭到殃及。
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犯案出於不滿女友沒有解釋為何要分手,故懷疑她有外遇。
被告女友被診斷身上有至少五分一皮膚達到2級程度燒傷,需進行植皮手術,身上多處留有永久性疤痕。至於另外2名無辜茶客的背部,臉部和前臂等均有1至2級程度的燒傷。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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