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周日沙田衝突 3男1女被控暴動及阻差辦公准保釋候訊

2019-09-24 16:09

男被告羅敏聰(圖中戴口罩者)。
男被告羅敏聰(圖中戴口罩者)。

周日(22日)有網民號召「和你shop」到商場示威,沙田新城市廣場有大批示威者聚集唱歌及呼叫口號。當日有示威者拆下國旗踐踏,亦有人大肆破壞港鐵站內設施。今有3男1女被控暴動、阻差辦公、侮辱國旗等罪,4人被押解往沙田裁判法院應訊。4人皆准保釋候訊。

3名被告依次為售貨員陳樂兒(24歲)、工程師周錦威(23歲)及地產區域經理黃溢霖(43歲),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3被告於9月22日在沙田好運中心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周錦威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兩罪,指他在同時同地管有鐵鎚、鉗及螺絲批,以及阻礙高級督察林佩武執行職務。

據知,當日下午約5時30分有示威者在好運中心對開,以小巴路牌、垃圾桶等雜物設置路障,並燃起火種。近6時,警方進行清場,拘捕了陳樂兒,而周錦威則因意圖拉走陳時一同被捕,警方在其身上搜出鐵鎚。當日兩人曾分別手持鐵鎚,與其他示威者聚集在一起,而黃溢霖則有搬鐵馬。

另外21歲跟車工人羅敏聰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指他在新城市廣場及沙田大會堂一帶,公開及故意以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的方式侮辱國旗。據了解,被告當日曾踐踏國旗,並將國旗塞進垃圾桶再推落噴水池,其後才有人撈起國旗並將之丟入城門河中。

4人均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須遵守晚10朝6的宵禁令及不可離港,被控暴動3被告不可踏入好運中心,3人案件押後至11月26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而羅敏聰則不可踏足沙田新城市廣場100米範圍內,其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以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

案件今訂於下午2時30分開庭,當時被告羅敏聰一度以為自己沒有律師代表,突然又表示其代表律師在往法庭途中。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聞言反問「你個律師唔係應該收到通知下晝兩點半上庭㗎咩?」,更提醒律政司,法庭仍未收到另一案件的文件,批評若再有緊急開庭的情況發生,請律政司儘早準備文件,並通知被告及其代表律師,直言「法庭唔可以任何時間都畀控方即時開庭」,提醒律政司應准備妥善才通知法庭。

法庭記者:陳楚琨

女被告陳樂兒(圖中)。
女被告陳樂兒(圖中)。

周日沙田有大批示威者踐踏污損破壞國旗。
周日沙田有大批示威者踐踏污損破壞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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