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拆遷補償 一家11人半月內結婚離婚23次

2019-09-24 13:28

為拆遷補償,一家11人半月內竟結婚離婚23次。(網圖)
為拆遷補償,一家11人半月內竟結婚離婚23次。(網圖)

為佔有盡可能多的拆遷補償利益,浙江麗水有戶11口大家庭,在今年3月份短短15天時間內,先後結婚、離婚23次,進行戶口遷移,小叔子和嫂子結婚離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結婚離婚,甚至還有人和親家母結婚又離婚。結果被人舉報稱存在利用虛假離婚、結婚進行戶口遷移,非法佔有拆遷補償利益的嫌疑。隨着當地警方深入調查,這11人先後被採取強制措施,4人被刑事拘留, 7人取保候審。

根據《都市快報》報導,麗水蓮都區巖泉派出所員警表示,他們上周四(19日)接獲民眾報案稱,在村莊都市改建計畫過程中,似乎有人透過多次假結婚、離婚來進行「戶口遷移」,以非法佔有拆遷的補償利益。於是急忙展開調查,發現來自飛機場角村的石姓女子一家人,在半個月內突然不停的結婚又離婚,雖然整個手續都合法,但這樣的情形相當詭異。

其中,石姓女子2011年與丈夫潘姓男子離婚後,2人在今年3月突然開始密切接觸,並選擇在今年3月6日「復婚」。不過就在潘姓男子將戶口遷入了飛機場角後才6天,這對夫妻卻又再次辦理離婚。

更莫名奇妙的是,潘姓男子在8天後突然與自己的阿嫂湯姓女子結婚,婚姻同樣僅維持了短短6天就結束;又經過了8天,湯姓男子居然又娶了湯姓女子的妹妹為妻。

原配石姓女子同樣不容小覷,她在2011年和潘姓男子離婚後,不久便與一名張姓男子結婚,2013年離婚後,在今年3月先是與潘姓男子復婚,二度離婚後同樣8天內又和湯女妹妹的前夫結婚。

在警方追查後發現,原來搞出這場鬧劇的始作俑者,就是潘姓男子的父親,他在得知媳婦居住的村子要進行重建後,起了貪念想要趁機多撈一筆補助費,又發現可以透過結婚的方式來「遷移戶口」,才會腦洞大開,召集其他10位家族成員,靠著互相結婚、離婚的方式,讓每個人的戶籍最後都遷到石姓女子的家中。為了完成計畫,他甚至在短短1周內,就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了3次登記,甚至還與親家母結婚。

巖泉派出所副所長劉晨表示,這一家人以假結婚、假離婚來謀求非法利益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詐欺罪,目前已經將涉案11人逮捕,其中7人被交保,將等候開庭審理,至於潘姓男子與父親、潘兒、石姓女子等4人,則被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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