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人民日報》:港民主政治發展 須符合港政治地位
2019-09-22 13:07
反修例風波持續超過3個月,內地官媒《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認為香港的民主政治發展,必須符合香港政治地位。香港的民主政治是中央管轄下的地方區域的民主,香港的民主化必須以確保基本法規定的中央對香港的主權行使作為前提,不僅要符合香港的利益,也要符合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人民日報》以「香港:何為民主的真正意義?」為題撰文,指修例風波發生以來,反對派及示威提出5項訴求,而終極訴求就是實行「雙普選」。文章批評他們想要的不是穩健的民主,而是激進的民主;不是造福香港的民主,而是為一己私利的民主;不是中央主權之下地方行政區域的民主,而是回避中央主權的獨立政治實體的民主,強調「這不僅與民主的真諦格格不入,更觸碰到了『三條底線』」。
文章又批評,有反對派及示威者誤導青少年相信《中英聯合聲明》提出了「雙普選」,乞求外部勢力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插手香港事務。「這些做法,恰恰是對香港民主政治的毀壞,是對香港最大的不負責任,是借『民主』幌子『反中亂港』的明證。
文章強調,香港的民主政治發展,需要符合香港的根本利益。上世紀80年代末,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中,對於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列了五個方案,有穩妥有激進。「為何最終走的是一條循序漸進而非一步到位之路?正是因為這條路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有利於香港的繁榮穩定。今天,發展香港的民主政治,依然需要秉承對歷史的洞悉,對民情的體察,對未來的負責。」又指在這個意義上,基本法不僅提供了一個必須遵循的政治架構,更提供了一種可資借鑒的政治智慧。
文章指出,基本法提及「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確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這意味著,香港的民主政治是中央管轄下的地方區域的民主,香港的民主化必須以確保基本法規定的中央對香港的主權行使作為前提,不僅要符合香港的利益,也要符合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這也是「一國兩制」下「一國」與「兩制」的辯證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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