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人林震宇涉非禮罪脫 官:事主及男途人證供嚴重分歧不一致

2019-09-16 15:56

被告林震宇。 陳楚琨攝
被告林震宇。 陳楚琨攝

筆名「皮亞」的著名影評人林震宇,涉嫌於去年6月在尖沙嘴鬧市街頭,掀起一名女途人裙子並觸摸其私處,林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指事主及男途人供詞雖清晰堅定,但相互比較下有嚴重的分歧,兩者的證供不一致,未能穩妥將被告定罪,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罪脫。

暫委裁判官丘國新裁決時指,事主及男途人的供詞清晰堅定,在盤問下亦沒有動搖,但兩者相互比較下卻見有嚴重分歧。

例如事主指自己在大廈走廊內被人非禮,但男途人則表示見到被告在金巴利道的行人路上非禮女事;事主稱被告曾觸摸其大腿內側私處,但男途人卻指是右邊臀部;事主指被非禮後,只捉著對方衫袖沒有出聲,惟男途人卻供稱事主曾問被告「你做乜嘢?」。鑑於兩者不一致性,裁定被告罪脫。

現年46歲的作家林震宇被控於去年6月14日,在尖沙咀金巴利道非禮女事主。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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