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推灣區調解服務 研釐定準則統一資格
2019-09-13 07:43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昨日在港舉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粵港澳三地使用不同法律制度,未來將考慮統一三地調解員的資格、名冊及規則,讓三地居民及企業在大灣區內出現糾紛時,可按需要選擇自己所屬地方的法律及仲裁服務。鄭若驊指,推進三地的調解服務不會令香港調解業面臨危機,反而是將三地調解員的水平及競爭力提高,同時可以減輕香港法庭處理案件的壓力。
記者:何曦
如若不想對簿公堂,法律調解服務是現時排解糾紛可考慮的選擇。鄭若驊昨日與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出席聯席會議,討論如何推進大灣區的調解服務。鄭若驊表示,粵港澳現時是「一國兩制三法域」,期望制定出三地適用的調解標準及原則,讓大灣區能夠受惠,當中研究中措施包括統一調解員資格、名冊及相關規則,以及制定適用於大灣區的和解協議。
可選所屬地法律及仲裁
鄭若驊透露,會上眾人有探討如何「讓大家在大灣區將適用法律,或仲裁地方的選擇開放一些」,長遠目的是讓未來三地居民及企業在大灣區內,可選擇自己所屬地方的法律及仲裁服務。她提到三地已經有共識,將成立籌備小組研究如何推進相關範疇,小組除了三地官員外,還有相關專業人士參與其中。
對於三地資格互認會否導致三地調解人才過剩,出現競爭問題。鄭若驊指做法可讓行內人士學習其他兩個地區的法律長處,能把三個地方調解員的水平提高,「將競爭力提高唔會係壞事」,讓三地發揮各自優勢,同時可以讓企業與個人受惠,解決糾紛。鄭若驊明言,促進調解服務可以達到雙贏局面,不但企業或個人可以節省訴訟時間,同時可以減輕三地法庭的壓力。
粵司法廳料可解決金融糾紛
曾祥陸同樣提到促進三地調解服務的建議是「絕對利好的事情」,相信調解將可解決三地不少金融糾紛的問題,讓企業可以「選誰來調解,用哪裏的規則調解,在哪裏調解」,他同樣認為統一的做法不會影響原來的體制,反而使現有的調解行業有更多機會,調整以往因「劃地為主」方針出現的問題。
陳海帆同樣認為,做法雖有競爭,但長遠可讓三地法律有更多的融合,為大灣區的企業及市民服務,在解決糾紛尤其有益。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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