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藏108槍械部件 專家報告發現證據未達檢控基礎男子獲撤控

2019-09-11 14:11

陳雋傑獲撤消控罪。
陳雋傑獲撤消控罪。

警方去年10月在荃灣一間迷你倉和西貢區一單位拘捕3名年齡介乎33至70歲男子,懷疑他們跟單位內的槍械及組件有關,並起訴其中一男子無牌管有槍械罪。控方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援引專家報告,發現證據未達檢控基礎,並撤銷控罪。被告有訟費申請,裁判官下令金額交由區域法院𨤳定。

陳雋傑原被控在去年10月24日,於荃灣沙咀道68號大成大廈一間迷你倉內無牌管有槍械,即108件槍械部件。

控方提出被告曾跟另外一名涉案男子透過電話通訊,但經澄清後通訊發生在兩人被捕之前,裁判官不認為行為構成自招嫌疑,故允准被告的訟費申請。

法庭記者:蕭文軒

陳雋傑獲撤消控罪。
陳雋傑獲撤消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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