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衝突】涉咬斷警手指 港大畢業生加控1罪獲撤宵禁令

2019-09-10 15:56

被告杜啟華。蕭文軒攝
被告杜啟華。蕭文軒攝

沙田新城市7月14日爆發警民衝突,年輕應屆港大畢業生涉嫌咬斷一名警長的無名指和用傘攻擊警務人員,被控襲警、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新增起訴被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罪,並申請將案押後,以預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辯方亦申請放寬保釋條件。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8日再訊以待控方呈交轉交文件,取消被告的宵禁令,且允許被告原本須每周4天到警署報到改為每周3天,其餘條件不變。

22歲被告杜啟華現一共面對5項指控,除了今天新增的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外,他亦被控本月14日晚上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L3層襲擊警員葉卓軒;他另被控同一場合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高級警司梁子健和偵緝警長梁啟業,他同時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辯方石書銘大律師申請法庭撤銷禁足令和宵禁令,且放寛每周到警署報到的日子至每周2天。辯方又指被告候訊期間嚴格遵守法庭命令且很有「交帶」,他曾兩次分別因為身體抱恙留醫和惡劣天氣而沒有到警署報到,但事前均有知會警方。

辯方續指,被告剛轉職為市場推廣助理,有正當職業,於家人同住。而宵禁令一般針對聯群結黨的年輕被告,命令目的和效果不清晰。至於禁足沙田新城市的命令,辯方指控方證人均是警員,沒有任何商場職員或經常出入商場的市民,命令起不了禁止被告騷擾控方證人的作用。兩項命令不但跟保釋條件無關,而且不必要地限制了被告的人身自由。

控方反對放寛命令,表示在新增的控罪中,被告涉嫌在商場中庭從高處擲物,又鑑於現時社會氣氛,希望法庭保留原有保釋條件。

法庭記者:蕭文軒

被告杜啟華。蕭文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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