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捉女學生手逼手淫 37歲男設計師獲判無罪釋放

2019-09-03 11:41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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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平面設計師約於6年前在巴士上認識一名小學女生,涉嫌曾捉女生的手隔褲放在自己下體之上。事隔數年,設計師疑透過訊息再度聯絡女生,欲多次相約女生外出飯敍及到他的家見面等。女生應邀後,他期間涉脫下女生襪子,稱要為女生暖腳而替兩人蓋被,繼而涉捉女生手替自己手淫等。女生向老師訴說及報警,揭發事件。設計師方世琦今在區域法院就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非禮等3罪被判無罪釋放。

法官李俊文指事主證供不可信,前後不一,拒絕接納證供。李官稱,兩人在巴士相識,事主指控被告將事主的手放在近下體位置,惟事隔數年,兩人再次聯絡,事主最終亦答應到訪被告家裏。李官質疑若果事主曾遭被告非禮,事主理應拒絕被告的邀請。

李官續指,事主在被告家中遭被告脫襪時,事主曾言「瀨嘢」,到被告捉住其手替被告手淫時,事主亦無作出反抗。手淫過後,事主亦無立即離開,令被告再有機會非禮佢。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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