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小巴非禮】男警長准保釋押10月審 女事主將屏風後作供

2019-08-30 10:56

被告林忠榕。 葉君怡攝
被告林忠榕。 葉君怡攝

54歲男警長涉嫌於本年5月初,在小巴上伸手胸襲前座女子,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有關控罪。控方指屆時將傳召3名證人,並爲事主申請屏風及特別通道獲准。辯方將傳召事主、事主爸爸以及一名獨立證人,而事主爸爸案發時坐在事主旁邊,或會提供一定程度上可信之證供。控辯雙方均對被告身分無爭議。裁判官下令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開審,期間被告准以2000元保釋。

被告林忠榕被控於本年5月3日在一輛前往荃灣青山公路青龍頭方向的小巴上,猥褻侵犯女子X。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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