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葵青遊行】跪地男被踢低 警:處於火線正前面 用腳推離範圍
2019-08-26 18:18
昨日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荃葵青」區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防暴警察出動催淚彈、橡膠子彈及水炮車驅散。
昨日有6名警員在荃灣持槍示警,有一名警員向天開槍。當時有一名穿背心短褲的男子站於持槍警察前,高呼「不要開槍」,有媒體拍攝到他被警察「踢低」。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該名男子處於持槍警員火線正前面,「不應有人在該範圍,(警員)用腳嘗試將男子推離範圍。」;當時警員開槍後,示威者仍未完全離開,於是再用槍指向前方示威者時,突然有男子衝出來跪下,警員視為其中一個威脅點,因為不清楚其用意,並合理地相信有威脅。警員當時一手拿著警盾,一手拿著配槍,加上此情況不應有男子出現在其正下方,於是用腳推開男子,令前方威脅移除。
謝續指,此並非警察學堂訓練,而是常識,警員緊急時用身體自然反應推開眼前威脅,而男子被推開後,其他警員沒有向他使用其他武力,相信警員沒有任何惡意,亦看不到警員在壓力下有何情緒失控,今次是罕見危急情況下的決定,做法合理。
傳媒與7.21元朗白衣人事件比較,詢問警方為何昨晚要下車驅散示威者,而不是轉頭離開要求增援。謝振中解釋,當時警員在衝鋒車上已經受到攻擊,一名警車車長的背部被人刺傷,車上其他警員也遇襲,衝鋒車也被破壞,故需要下車驅散示威者,並退守到某位置要求增援。他指,在場警員當時只能圓盾抵擋磚頭等硬物,並指有圓盾亦被擊碎。在沙咀道有大批示威者以長竹枝及長鐵枝瘋狂追擊警員,並認為示威者想嚴重傷害警員及危及警員性命。他指,由於當時到場的警員並非防暴警察,沒有保護裝備。
傳問又追問軍裝警員為何不先使用胡椒噴霧,謝指當時示威者人數遠高於警察人數,而且長竹、鐵枝等殺傷力遠高於胡椒噴霧可應付武力,警方不需要由最低武力開始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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