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梁定邦:警察帽後有編號 張華峰同意應有可識別警員身份的代替品

2019-08-23 17:55

梁定邦(左)指張華峰(右)同意監警會立場。資料圖片
梁定邦(左)指張華峰(右)同意監警會立場。資料圖片

監警會副主席張華峰昨日指,警方「速龍小隊」在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可避免被「起底」,讓警員在執法時無後顧之憂,言論引起爭議。主席梁定邦表示,監警會立場是理解警方處境,但一定要有可識別警員身份的代替品,此為重要原則。張今日致電給他,指言論是出於憂慮警察及家屬被起底騷擾,並同意會方上述立場。

梁說,自6月18日速龍小隊執法時沒有展示警員編號後,19日已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反映事件,盧回覆稱會積極處理。不過至今情況未為理想,相信是警方最近太忙,未夠時間處理,有待警方向公眾交代。

梁續指,警方說警員帽子後有編號,但字體細小,今日再去信警務處跟進。根據警察通例,警員應展示編號或官階,執勤時讓他人識別以向其問責,即使是警務處處長亦可向其問責。

被問到張華峰會否因言論辭職,梁指這是張個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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