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校男生涉強姦女同學 辯方指女事主與被告非首次發生性關係

2019-08-21 17:55

被告陳明熙。
被告陳明熙。

17歲就讀薄扶林某國際中學的外籍男學生涉嫌在兩年前與同齡女同學到蘭桂坊把酒談歡,惟男生醉倒嘔吐並要求女方送他回家,女方答應陪伴男方到家後,男方再嘔吐並服食抗抑鬱藥後脫衣壓倒女方並進行強姦,女方事後崩潰企圖自殺,最終報警處理。男學生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今聲淚俱下地作供指她當天送男方回家打算留宿一會兒以等首班船,但男方卻突然強行脫去她的衣物進行強姦,亦漠視她一直的身體反抗及大聲呼叫,男方完事後倒頭便睡,她則在旁不知所措地抱頭大哭,天一亮便離開男方家。

被告陳明熙(Tan Matthew Harrison Ming-hei)被控於2017年5月1日,在香港薄扶林摩星嶺道一間屋內強姦女子X。

現年19歲並在外國就讀大學的女事主X今透過錄影系統出庭作供,X憶述2017年在港就讀國際學校12年級時,一名女同學介紹了被告與X認識,三人成為好友後有到酒吧聚會聊天的習慣。但當時已有男朋友的X指被告對她產生好感後多次約會X,並要求X成為其女友,但X每次均堅決拒絕,三人組仍繼續保持友情。三人在2017年4月30日晚上到蘭桂坊把酒談歡,飲用數杯伏特加酒後被告酩酊大醉並嘔吐,三人乘的士回各自家中,但被告指自己非常不舒服並且要求X送他回家,X回應後攙扶被告到其三層樓房。2017年5月1日約凌晨三時,被告父母得知兒子回家後下樓觀察,把抗抑鬱藥遞給兒子後便回房睡覺,被告有意識的服食藥物並開門讓X與他到下兩層的房間,以防父母聽到任何噪音。

X跟隨被告到地下兩層後已凌晨四時,X打算借宿一宵以等待首班船回家,被告到浴室繼續酒後嘔吐,X期間已因倦意而坐在床上睡覺休息,但被告從浴室出來後突然爬上X身上壓倒X,進而自行脫去雙方等下身衣物進行強姦,X當時感到害怕及不斷動身反抗,但被告以其身體重量來壓倒X,X大聲說不時被迫亦不理會,歷時20分鐘內一直默默無聲的被告只說了一句:「我一陣會戴安全套的」,X哭述:「我個時唔知要點做,我係咁喊,我透唔到氣⋯⋯佢最後都無戴過安全套⋯⋯但佢應該無射精」,而被告完事後立即倒頭便睡。哭泣壓崩潰的X在早上5時半離開被告家後到碼頭乘船到男友家中,坦白吐露自己被姦的實情。

X在事後數天仍不能磨滅她被性侵的痛苦回憶,一度服食了15顆撲熱息痛止痛藥企圖自殺,並嘗試割腕自殺,住院一周後康復出院。X最終報警處理事件後,被告於2017年12月12日被捕。

女事主X下午作供時指自己曾親眼目睹被告服用抗抑鬱藥,二人還是好友時被告亦坦言自己有苦惱時會嘗試傷害自己,被告亦曾多次自殺未遂。X指事發後自己多次回想為何被告好像認為自己沒有錯,但自己則強烈地不希望與被告發生性行為,惟X知道被告有情緒問題,因為不希望被告傷害自己,故事發後沒有立即報警。

女事主X指當年她與其男友同住在離島數月,共住期間X曾與被告及其他朋友到蘭桂坊飲酒作樂,辯方律師盤問X時表示,X曾在酒吧坐在被告大腿,主動嘴對嘴親吻,並與被告手牽手,X極力否認。辯方更指出X在事發前一週已曾對訪被告家中借宿一宵,當晚更早已與被告發生性行為,故指涉案2017年5月1日的並非X首次與被告發生性行為。X聽畢即支吾以對,回應說:「I’m not sure. (我不肯定)」、「I don’t remember. (我不記得)」、「I just can’t recall it. (我真的記不起)」,X欲哭無淚地說:「除左我地係朋友關係之外,我真的不記得任何在案發前發生的事」。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4:51
更新時間: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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