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3童外出「冇睇實」累幼子遭撞斃 18歲嫩媽被檢控

2019-08-19 11:29

侯斯頓一個18歲的母親,因為幼子被汽車撞死而受到指控。(網圖)
侯斯頓一個18歲的母親,因為幼子被汽車撞死而受到指控。(網圖)

美國德州侯斯頓一名18歲的母親因為幼子被汽車撞死而受到檢控。警方指事發時母親與男童相距甚遠,又走在前方任由兩名孩子在身後追上來,至男童被撞倒後兩分鐘她才跑回頭,因此控告她怠忽和危害兒童罪。

涉事的18歲母親巴斯克斯(Gissel Vazquez),育有兩名孩子。閉路電視拍到,周三下午,巴斯克斯在停車場走過,手抱着兩個月大的女兒,其1歲半兒子比列達(Alan Villeda)及3歲大的外甥追着她行走,但三方方的距離都甚遠。

據報,車禍發生在上周三(14日)下午1時15分許,在侯士頓南部的Tierwester街夾Dixie街。當時幼兒跟著母親走在一個停車場,一輛白色的雪佛蘭從停車位向外倒車時,撞上了一歲幼童。閉路電視顯示,巴斯克斯走在停車場期間,懷裡抱著一個孩子,還有兩個孩子跟在她身後。

警方說,巴斯克斯與抱著的嬰兒及一個跟著走的孩子進了車,但一歲的兒子留在車外,致使幼童因為沒人照看而被撞死,涉事的母親因此被控。

涉事的女司機未有停車便駛離現場,她向警方表示,因不知道自己撞到人,所以當時離開了。後來被警方傳喚返回現場,通過藥物及酒精測試,在接受問話後獲釋。

哈里斯縣(Harris County)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蒂爾(Sean Teare)指︰「巴斯克斯和小男孩的距離、她行過停車場任由小孩追在她身後,也是考慮提出控罪的因素。」巴斯克斯暫被控危害兒童罪,但沒有被控謀殺罪,因控方希望可讓她自行撫育第二名孩子,會考慮以緩刑及延期裁决處理,而危害兒童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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