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廚圖拖兩少女後樓梯非禮 判囚12月須接受心理輔導

2019-08-14 16:20

案發在平田邨。網圖
案發在平田邨。網圖

年輕男廚分別於前年3月及去年10月尾隨少女回家,待少女步出升降機即掩口箍頸,拖對方到後樓梯大肆非禮,少女呼叫救命才能逃出魔掌。男廚早前被裁定2項企圖非禮罪罪名成立,案件今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考慮被告精神及心理科報告後,認為被告重犯機會高,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故判被告監禁12個月及須接受懲教的心理輔導。

林嘉欣法官於判刑時稱,兩次案發地點均與受害人X及Y家中十分接近,相信對兩位被害人造成極大的心理傷害。據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均指出被告阮仲軒有重覆跟蹤的傾向及紀錄、同時擁反社會人格,故重犯機會十分高。林官亦指阮先前有2項刑事定罪紀錄,涉及4項罪行,包括非禮、有意圖而遊蕩及抗拒警務人員等罪行,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以每項控罪監禁10個半月爲量刑起點,考慮到阮即時認罪,減刑至兩項控罪共監禁一年,並須於懲教署接受心理治療。

案情指,前年3月6日凌晨,被告在觀塘尾隨17歲女生X登上小巴,返回藍田平田邨,並跟她同乘一部升降機。被告在升降機內脫去衛衣,步出升降機時,從後將衛衣套在X的頭上,再箍頸並欲拖她往後樓梯非禮。X不斷叫喊掙扎,被告原本放在X鎖骨位置的手一度移至她的胸部。X最終成功掙脫,及後報警。

至去年10月12日深夜,被告再於深水埗尾隨另一名17歲穿校服女生Y搭巴士到藍田平田邨,並隨尾事主上樓。當Y步出升降機時,被告突衝向她,掩蓋她的眼和嘴,並欲拖她往後樓梯。Y大叫救命,驚動鄰居,被告見狀逃離現場。

警方接報調查,發現巴士和大廈閉路電視均拍下被告尾隨事主的情況,循被告的衣著追查,七天後上門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一切。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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