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周末三遊行均遭反對 黃大仙籌委會斥警未審先判

2019-08-09 15:16

警方以過去各區遊行集會後均發生「嚴重衝突」為理由,反對黃大仙遊行申請。資料圖片
警方以過去各區遊行集會後均發生「嚴重衝突」為理由,反對黃大仙遊行申請。資料圖片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活動陸續有來,惟本周六的大埔、黃大仙,及周日的港島東遊行,均遭警方反對。其中黃大仙遊行籌委會對此表示強烈憤怒,又稱對上訴機制極不信任,故不會就遊行及集會申請作出上訴,短期內申請人亦不會在黃大仙申請舉辦遊行。

籌委會表示,無證據顯示,過去遊行集會期間或之後,爆發嚴重衝突是由主辦方導致,批評警方是未審先判;又指警方會面期間,未有就遊行路線提出任何實質意見,反而從頭到尾不斷以過去示威出現「嚴重衝突」為由要求籌委會考慮改期。

籌委會續指,警方以過去各區遊行集會後均發生「嚴重衝突」為理由,反對是次申請,但籌委會認為不代表今次「光復黃大仙」遊行亦會發生類似情況;根據《基本法》,市民擁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批評警方近日多次無理阻撓各區市民的集會或遊行申請,令人咋舌。

此外,北角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人謝禮楠,今早收到警方發出的反對通知書,僅不反對在維園足球場舉行集會。他表示,屆時會安排逾百名糾察維持秩序。而大埔遊行籌委會昨日表明會上訴,至於上訴失敗的話會否繼續遊行,則要再諮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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