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少年低頭玩手機撞爆玻璃門受傷 家長起訴商店索賠醫療費

2019-08-09 15:02

案件昨日在朝陽區法院開審。網圖
案件昨日在朝陽區法院開審。網圖

北京市一名15歲少年,早前在買雪糕後,因低頭玩手機,意外撞到商場的玻璃門,被玻璃碎片割傷。其家屬事後將涉事商店告上法院,索賠6萬多元人民幣(逾6.7萬港元)。案件昨日(8日)在朝陽區法院開審,由於仍有證據需要補充及啟動鑑定程序,雙方當庭表示同意調解。

該名楊姓少年的母親在庭上表示,一家三口於去年6月18日到商場遊玩。在中午時,兒子購買雪糕後,因低頭看微信,意外撞倒高約2米、闊0.7米的玻璃門。事後,玻璃碎片插入其小腿,在送院治療後最終需縫8針。她認為,涉事商店的玻璃門標識不明顯,導致其兒子撞傷,而且在事發後,他們要求立即將兒子送院求診,但店方拒讓他們離開,並要求賠償損毀的玻璃費用。她又指,店舖員工「強行扣押了我的身份證後才讓離開」。事發後,雙方未能就賠償一事達成共識,楊男家人因此將店舖告至法院,並要求賠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等6萬多元人民幣(逾6.7萬港元)。

被告在庭審時答辯稱,該案原告沒有盡到注意義務,應就其過錯承擔法律責任,而且當時楊男父親在店外催促,令孩子在拿走雪糕後掉頭猛跑,而且低頭看手機,因此沒看到玻璃門上的標識而受傷。被告方認為,楊男有能力在大門上張貼的各種標識下辨認出玻璃門並作出正確反應,並指其父母在事發時不在身邊,未能對其給予勸誡和警示,監護人負有過錯。被告又指,「原告(楊男)當時低着頭,無論玻璃門上貼甚麼標記都不會看清,也無法避免」。最終,由於仍有證據需要補充及啟動鑑定程序,雙方當庭表示同意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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