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稱將電池放入證物鐳射筆以作測試 毛孟靜:匪夷所思

2019-08-08 22:23

毛孟靜亦質疑,警方執法是「多重標準」。
毛孟靜亦質疑,警方執法是「多重標準」。

警方今午召開記者會,被問到日前因購買鐳射筆被捕的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情況,指今次放入電池並展示是確定當初拘捕時,涉案物件是電筒還是鐳射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則認為,警方指需要將電池放入屬於證物的鐳射筆以測試能夠傷人的說法,是匪夷所思。

毛孟靜指,警方指需要將電池放入屬於證物的鐳射筆以測試能夠傷人的說法,是匪夷所思。她又指,警方在記者會上,就發放催淚彈的時間,以及回應有否發放過期催淚彈的問題上,發放不盡不實資訊,信服力甚低。

另外,有市民號召昨晚到尖沙嘴太空館外帶同鐳射筆「觀星」以示抗議。警方在記者會上表示,由於集會和平進行,沒有破壞社會安寧,集會者亦未有向任何人照射,故在場警員認為沒有需要干預,也沒有對集會者所用器材取證,亦不涉嫌非法集結。毛孟靜則質疑,警方執法是「多重標準」。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