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以合適武力進行驅散 警方:作呼籲後有足夠時間讓市民離開現場

2019-08-08 17:11

警方舉行記者會。
警方舉行記者會。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惹來爭議,激起連串示威抗議,更爆發流血的警民衝突。警方表示,以合適武力進行驅散行動。

被問及防暴警察在驅散行動時,在公園、行人路等地驅散路人時,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在使用任何暴力或進行清埸時,會先在現場進行大型通知或呼籲,包括以大聲公、廣播器及舉旗等,亦會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希望市民盡快離開現場或避免在現場出現。他又指,警方作出相關呼籲後有足夠時間讓市民離開,並指警方以合適武力進行驅散行動,並呼籲當區市民若看到有暴力事件出現,或看到警方作出呼籲時,應盡快安全離開現場。

另外,被問到早前一名13歲女童聲稱買書路過時在天水圍被捕後,並指警方當時沒有適時通知其家人。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該名女童當日在下午1時被警方拘捕,並在下午2時被帶回警署。他又指,天水圍的被捕人數眾多,已盡快安排會見律師及監護人,並指在人手安排後「有快有慢」。他強調,會確保每名被捕人在得到法律權益,並指在錄取口供前,有讓該名女童與家長及律師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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