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示範「鐳射槍」照射紙張10秒內現白煙 李桂華指無損公平審訊

2019-08-07 17:17

警方示範「鐳射槍」
警方示範「鐳射槍」

警察公共關係科謝振中總警司、警察公共關係科江永祥高級警司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李桂華高級警司召開記者會。警方昨晚在深水埗拘捕20歲的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警方搜出10支「鐳射槍」 。警方在記者會即場示範高能量「鐳射槍」的危害性,以證明多於觀星筆或者文書的鐳射筆。

李桂華安排人員,將「鐳射槍」照射向展板一張紙後,10秒內出現輕微白煙。警方指,示範不能持續太久否則有可能燃燒紙張。警方強調,這些不是坊間所稱的「鐳射筆」而是「鐳射槍」。被問及實際能量的水平,李桂華指,因案件昨日發生暫時未進行科學測試,物品上也未有列明功率,但指顯然而見在家用的鐳射筆無論照射多久都不會冒煙,但示範的「鐳射槍」照射10秒就已經出煙,因此好明顯相信是高能量。

李桂華指,6月開始示威者不斷使用鐳射槍照射警員,數目、次數、強度不斷增強,網上有言論有組織、有預謀地令警員受傷。根據多位眼科醫生意見,為警員加配護目鏡,否則可導致出現「閃盲」現象。警方警告永遠不應將鐳射光照向眼睛,因為可能導致永久失明。一旦照射人體不但皮膚灼傷,視網膜更會永久受傷。

李桂華指,有關商品涉嫌違反商品條例,已經將案件轉交海關跟進;至於為何認為是攻擊性武器,《公安條例》列明攻擊性武器是指「任何被製造或改裝以用作傷害他人,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自6月開始不少警員受傷甚至錄影機感光功能故障,警員好有理由相信攻擊性武器。

李桂華指,警方無跟蹤被捕人,昨晚約7時半,便衣警員只是在深水埗購買執勤用的電筒套,遇上可疑男子在排擋清楚指明要高性能的「鐳射槍」,商販即場示範並傳出燒焦味,於是方仲賢一口氣使用4200元購買10支「鐳射槍」,並且隨身帶走,疑犯在警員查問用途下拒絕回答、逃脫,情況相當可疑,於是作出拘捕。

警方示範「鐳射槍」
警方示範「鐳射槍」
李桂華指要向公眾展示鐳射槍的危險性。
李桂華指要向公眾展示鐳射槍的危險性。

被問及示威者有使用雞蛋及雨傘攻擊警員,將來會否也當作武器。李桂華稱,假設如果有人買兩盒雞蛋,警員查問為何買雞蛋,如果對方拒絕回答,這些情況警員不會認為是攻擊性武器。

被質疑可能影響司法程序,李桂華指,不認同是妨礙司法公正,基於公眾知情權所以公開展示證據及案情,以往的記者會也會展示證物。而且上法庭需要科學化證據、專家報告等等,所以不會影響法庭審訊。而且法庭會處理觀感問題,警方有責任展示證物,有需要提交數據及專家口供,不是區區將記者會内容直接呈堂。

謝振中指,如果警員長時間使用強光照射記者,情況不合適也無需要,記者可以向傳媒聯絡隊或投訴警察課跟進。

建立時間:1631
更新時間:1717

警方搜出的「鐳射槍」
警方搜出的「鐳射槍」
警方在記者會即場示範「鐳射槍」的危害。香港警察facebook
警方在記者會即場示範「鐳射槍」的危害。香港警察facebook

警方示範「鐳射槍」照射紙張後出現白煙。香港警察facebook
警方示範「鐳射槍」照射紙張後出現白煙。香港警察facebook
警方示範「鐳射槍」照射紙張後出現白煙。香港警察facebook
警方示範「鐳射槍」照射紙張後出現白煙。香港警察facebook
警方示範「鐳射槍」照射紙張後出現白煙。香港警察facebook
警方示範「鐳射槍」照射紙張後出現白煙。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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