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盜竊巴士偷走5錢箱 兩巴士迷各囚18及23月

2019-08-01 13:52

警方展示被偷走的5個巴士錢箱。
警方展示被偷走的5個巴士錢箱。

兩名巴士迷於去年8月下旬起,24日內連環12次盜竊新界不同的巴士,偷走5錢箱及箱內車資,每個錢箱內有車費1000至5000元不等。兩人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偽造文件等12罪,法官判刑時指兩被告喜愛一些得不到的東西,並非盜竊理由,他們雖年輕,但至少亦應懂得是非黑白,最終分別判囚18及23個月;次被告正在服刑中,本案更於其保釋時所干犯,法官於是處以分期執行,加監20個月。

首被告陳家偉及次被告蔡俊傑,兩人同為21歲,同被控12項盜竊罪,蔡另承認一項偽造文件罪,即製造假車牌。

陳家偉自中三綴學後到九巴工作,更於2016年以4萬元購入一輛退役巴士,但由於想賺錢,他2016年已轉職。他在壁屋服刑時,因不服從命令而被懲罰,但現亦已有悔意。但其勞教中心報告指他因運動承受能力低,不適合到勞教中心服刑,遂判囚18個月。

而蔡俊傑曾於2014至2017年於城巴兼職汽車維修員,他熱愛巴士,更有在網上設立汽車俱樂部。辯方求情時指,兩被告雖同時要偷走錢箱,但沒有平均分贓,蔡在本案上沒有得益,單純因無知及愚蠢而犯案。而蔡製造假車牌只因2月時愛車曾被人「掟屎」,於是造假車牌以避仇家。

法官判刑時指,二人在24日內連續盜竊12輛巴士,若因熱愛巴士,為完善愛車而去盜竊,用不著偷走足足5個錢箱,認為二人完全無視巴士公司的財產權。而蔡指自己只是「睇水」,但他亦曾用假車牌作犯案時用,罪責與陳均等;而他本年3月曾因未獲授權而取用車輛、偽造文件及刑事毀壞等罪判囚16個月,因在該案保釋期間犯下本案,判囚23個月,其中20個月分前執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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