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流血衝突不斷 出事保險仍有保障嗎?
2019-07-29 15:00
近月示威衝突不斷,示威者有投擲硬物、焚燒雜物,警方多次出動催淚彈、橡膠子彈等驅散,衝突之間多人受傷。之前有港台司機於執勤時受傷,保險公司最初因政府稱事件為「暴動」而不作賠償,及後又再處理他的個案。保險資訊平台「10Life」分析,究竟在衝突事件中,保險產品的保障有沒有被削減,什麼情況下,保險的保障會失效。
在設計保險產品時,保險公司會考慮風險因素,不少旅遊保險、醫療保險會將「戰爭」、「恐怖襲擊」、「暴動」等列為不保事項,因為這些情況可能帶來難以預計的大量死傷,導致極大額的索償。至於其他保險種類,其保障範圍亦有所不同,本文將以自願醫保、人壽、危疾、及意外保險加以說明。
●自願醫保
自願醫保是醫療保險,保障受保人的住院及部分日間手術的醫療開支。自願醫保的不保事項條款中,並沒有提及過「遊行」、「示威」、「暴動」、「恐怖襲擊」等,但就有明確指明,不會賠償因「參與非法活動」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參與」及「非法」是兩個重要的用字,在香港,經正常途徑申請的遊行示威是合法的。按條款字面理解,如果受保人參與合法示威時受傷入院,保險公司理應賠償醫療開支。
不過,如果遊行示威變得踩界,例如遊行路線或時間超越不反對通知書所批准的、警察表明示威者正「參與非法集結」、或政府為活動作出「暴動」定性後,受保人繼續參與活動而衍生的醫療開支,保險公司就有機會拒絕賠償。
至於受保人只是經過活動現場而受傷,並非參與其中,即使該遊行示威屬於非法,由於他並不是「參與」活動,按字面理解,保險公司仍需賠償有關的住院醫療開支。
可是,如果情況演變成「奪權」、「政變」、「戰爭」等,那麼,無論是否參與者、或是路人甲,保險公司都可按不保事項而拒賠。
●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主要作身故賠償,爭議空間較少。實際上,一般人壽保險的不保事項是﹕若受保人於投保後一年內自殺,保險公司只會退還已繳保費,不作賠償。
●危疾保險
一般危疾保險的不保事項有﹕投保後12個月內自殺、等候期內出現徵狀的疾病、及自致的傷害等。危疾保險的保障可適用於,衝突中導致失明、失聰、斷肢、心臟病等嚴重疾病,只要符合該疾病的定義,保險公司理應賠償。
●意外保險
意外保險旨在保障因「意外」所致的醫療開支及傷殘。若不是「意料之外」的事,很難獲得賠償。於和平合法的示威中,參加者或途人受傷,意外保險應賠償損失。但假如現場出現武力衝突,受保人在明知有危險的情況下仍前往該處,不論是否路過或參與活動而導致受傷或殘疾,有些保險公司可能認為不是「意料之外」,就有機會拒賠。
部分意外保險的條款列明不保事項,舉例,友邦保險自選人身意外保險2就不保「抵觸或企圖法律的行為」,如果原合法的公眾活動被定性為非法,而受保人繼續參與活動,保險公司就有機會以此拒賠。
以下是多數保險產品對衝突情況的保障。市民需留意,保險公司仍有機會自行詮釋保單條款內的字眼,因此要決定某指定保單在某特定情況下,會否賠償,最終或需視乎保險公司的決定。
文章轉載自保險資訊平台:「10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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