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暴力】警方因公共安全禁止及反對「光復元朗」 遊行申請人表明上訴
2019-07-25 16:40
元朗上周日發生白衣暴徒襲擊市民,造成45人受傷,有網民發起星期六在元朗「光復元朗」遊行。不過警方拒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並發出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通知書。申請人表明上訴。 警方根據《公安條例》,警務處處長禁止及反對在7月27日下午3時半至晚上11時59分在元朗區之公眾地方舉行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警務處處長基於有需要為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權力和自由,作出通知。
警方指,遊行目的為針對元朗站暴力事件,選擇遊行路綫終點,附近有數條圍村,包括南邊圍、西邊圍及英龍圍等。警方根據近日發生的事情,議員的辦事處及其先人墓碑遭破壞;圍村居民反應以及互聯網上發放涉及暴力肢體衝突的激烈言論,有理由相信遊行人士會與村民發生暴力肢體衝突,對遊行人士、村民及其他公眾人士均構成危險。
警方昨日要求申請人更改遊行路綫及終點位置,但申請人堅決拒絕更改,亦未能提供其他後備路綫,未能應警方要求提供給足夠糾察數量,以證明有能力確保遊行人士的秩序及安全。
警方指,擬定舉行集會的地點為水邊村遊樂場,而申請人未能得到康文署使用場地批准。當警方商討時,申請人表示會在水邊村遊樂場旁邊行人路上進行,行人路路面狹窄並非理想及安全的集合位置。申請人未能對參與人數作合理評估,可能引致大量市民參與,對道路構成嚴重阻塞及對遊行人士構成危險。
警方指,路綫途徑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道路是元朗交通主要幹道,來回行車綫中有一條輕鐵。輕鐵上有高壓架空電纜,遊行人士容易誤闖鐵路範圍,極可能發生危險。另外元朗人口稠密,商鋪林立,遊行極可能對元朗居民的權力和自由構成嚴重影響。
警方基於近來集會遊行後發生的嚴重衝突及近日社會氣氛,有理由相信今次參與者可能進行的行爲不在申請人控制範圍之内,縱然警方施加相關條件,亦無助於維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為目的。
昨日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去信元朗警區指揮官李偉文,表示「強烈反對警方向遊行批不反對通知書」,警告如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一切嚴重後果將全部由警方負責」。而「光復元朗」遊行申請人鍾健平昨日表明,即使不獲批不反對通知書,遊行亦會繼續。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今日表示,若星期六的「光復元朗」遊行不獲批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可以不配合遊行及不分派人手維持秩序,警方可以直接拘捕非法集結人士,建議遊行人士帶備攝錄鏡頭及計劃離開路線。
建立時間:1600
更新時間:1640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