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單位出差人員用餐費用須自行解決
2019-07-22 19:33
據國家財政部官網消息,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規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8月1日起,中央單位出差人員用餐費用自行解決。
該《通知》要求,中央單位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按規定領取伙食補助費。除確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單位按規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費用自行解決。出差人員需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的,應當提前告知控制標準,並向伙食提供方交納伙食費。
《通知》明確指示,在單位內部食堂用餐,有對外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沒有對外收費標準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補助費標準的20%交納,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補助費標準的40%交納。《通知》列出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按規定領取市內交通費。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並有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最高不超過日市內交通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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