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磚刑毀貨車駕車逃跑撞警 自稱黑幫男認罪判囚30個月次被告判監4個月

2019-07-22 14:44

被告朱揚正受傷到醫院求醫被補。 資料圖片
被告朱揚正受傷到醫院求醫被補。 資料圖片

去年8月警方在截停涉嫌刑事毀壞貨車的歹徒時,遭開車撞擊,情急下警員兩度開槍制止,其中一人大腿中槍受傷。警方事後拘捕2名運輸工,自稱三合會成員X勝和男子被控刑事損毀、危險駕駛、偽造文件等5罪;另一負責「睇水」同謀則被控一項刑事損毀。兩人今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指首被告在案中雖受槍傷,但不過為他咎由自取,不能作為求情理由。分別判首被告入獄30個月,停牌4年;另一人則監禁4個月,兩人同須賠償1250元予貨車車主。

案情指,去年7月底晚上9時左右,警長聽到聲響,見到首被告朱揚正將磚頭掟向貨車,擊碎擋風玻璃。朱即時跑回自己坐駕,打算與次被告許浩賢離開現場。警長上前阻截,更伸手入司機位試圖捉住被告,但他隨即開車,警長跌倒撞向路邊石壆。

當朱駛至巴士站時,由於左有巴士、右有另一輛汽,他於閃轉扭軚駛入行人路,警長與此同時繞過巴士跑近車前,朱見狀倒車,警長又再沿路跑回私家車。朱倒車打算右轉,幾乎撞到警長,警長遂拔槍大叫「警察,停車,否則開槍!」,但他繼續高速駕駛衝向警長,警長於是開槍。但朱仍未有停車,警長再開第二槍,同時跳開閃避私家車並跌在地下。

許浩賢求情時指自己只負責「睇水」,但暫委法官黎雅雯指其角色同樣重要,刑期與朱揚正不會有所分別。而在警長試圖截停時,朱仍未有停車試圖離去,更試圖撞向警長,以致須開槍制服,屬犯罪中最差的情況。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4:14
更新時間14:44

被刑毀貨車。 資料圖片
被刑毀貨車。 資料圖片
案中遭擲磚頭損毀的貨車。資料圖片
案中遭擲磚頭損毀的貨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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