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錢案】深水埗宣揚派錢被控公眾妨擾 「幣少爺」判囚10天緩刑1年

2019-07-19 12:02

綽號幣少爺的被告黃鉦傑(中)。 陳楚琨攝
綽號幣少爺的被告黃鉦傑(中)。 陳楚琨攝

深水埗去年底天降橫財,有人在天台大灑100元紙幣,路人紛紛拾金。而靠炒Bitcoin起家,人稱「幣少爺」的黃鉦傑,曾在事發前直播放話「錢係可以從天而降」,警調查後將其拘捕。幣少事後被落案起訴一項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他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透露因配合公司業務業務作宣務而派錢,但沒有為意會造成阻礙。裁判官考慮到所有因素,判被告入獄10天,緩刑1年。

被告現年25歲,為投資商人,月入5萬元,與患有情緒病及胃病的母親,亦與胞姊同住。辯方求情指被告不過為配合公司業務作宣傳,沒有為意灑錢可能會造成阻塞。辯方續指發案只有幾分鐘,無人受傷亦無物件損毀;被告亦會買飯票、照顧被遺棄動物,回報社會。希望法庭可考慮本次為單一事件,被告已有悔意,處以罰款或緩刑。

裁判官梁少玲指,事件中雖無人受傷,但被告指要推廣業務而犯事的情況並不理想,在人數眾多之時會容易發生混亂,考慮到被告有一項不類同案底,認為罰款並不合適,判囚10天,緩刑12個月。

案情指,去年12月15日下午時段有許多金錢由錦華大廈天台灑落,由於為星期六下午繁忙時段發生,導致公眾地方及交通遭受阻礙。警方接報到達涉案天台只見一個裝有100元的環保袋,但已人去樓空。

而警方在網上調查發現,被告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幣少爺-礦業新世代」上載一段片段,有人錄影見到被告由橙色林寶堅尼下車,對鏡頭直言「唔知有無人相信錢係可以從天而降?」,隨即鏡頭指向天台,有錢灑下,45分鐘後發佈推銷加密之虛擬貨幣消息;亦有貼文寫道「嚟緊可能香港唔同嘅地方都會有錢從天而降」。被告翌日到北河街「明哥」的食肆購買飯票,被在場等候的警員拘捕。

法庭記者:陳楚琨

被告黃鉦傑(白藍外套)。 資料圖片
被告黃鉦傑(白藍外套)。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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