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畫家」涉襲警刑毀等罪保釋覆核被拒 官指有機會棄保潛逃

2019-07-12 15:43

被告潘浩超。 資料圖片
被告潘浩超。 資料圖片

綽號「佔旺畫家」的31歲男子潘浩超,涉嫌在上月21日晚在警察總部外襲擊警員、毀壞警總外牆和扶手電梯、粗言辱罵警員和呼籲其他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擲向警員。該男子被控襲警、刑毀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3罪。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遭拒,辯方透露指被告在香港土生土長,以綜援和賣畫為生,最大的財產是在香港結識的朋友。裁判官指被告有機會棄保潛逃,不會依期歸柙,須還押監房看管。

控罪指,被告於上月21日‪晚上‬在灣仔警署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8名警務人員,即葉啟洲、譚柔慧、文振寰、梁綽熙、方志洋、盧偉東、陳梓軒及盧焯基。被告亦涉損壞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以及在警署外以粗言穢語和「舉中指」的行為侮辱警務人員,又呼籲其他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用以投擲警務人員。

法庭記者:林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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