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放榜】成績未如理想可申覆核 每科180至1416元下周一截止

2019-07-10 11:45

考生若成績未如理想可申請覆核。
考生若成績未如理想可申請覆核。

2019年中學文憑試今日放榜,有人歡喜有人愁。考生若認為成績未如理想,最遲可於本月15日向考評局「上訴」申請覆核成績,學校考生申請截止日則以該校所訂為準。覆核成績程序可分為「積分覆核」及「重閱答卷」兩種方式,前者收費較便宜,由180至259元;而「重閱答卷」費用較高,由343元至1416元。

考評局表示,會盡力確保負責人士並非原先的閱卷員或主考員。若上訴覆核申請結果得出後,考生仍不滿,可再次申請覆核成績及試卷評分。

據考評局網頁,覆核成績者須在發放成績後五個曆日,即7月15日或以前提出申請,可提出覆核的包括甲類及乙類科目成績,可要求「積分覆核」或「重閱答卷」,料8月7日獲知覆核結果。而考試異常事件,同樣須於7月15日或以前提出申請,大約可於8月7日獲覆核結果。

考評局資料顯示,積分覆核或重閱答卷通常不會令成績降級,但不論是甲類、乙類及丙類科目,考生最多可就四個科目提交覆核申請(同一科目中不同分部的申請只作一個科目計算),否則須提交文件證明情況特殊。其中學校考生須遵從校方訂立的截止日,由校方經網上遞交申請;自修生則須經網上向考評局遞交申請。

而中文、英文、數學及組合科學,考生可選擇重閱科目或分部成績,其餘重閱答卷申請以每科為單位。而若申請中、英文科重閱全科答卷,考評局不會重新評核口試表現,只會重閱該科其他分部答卷;考生若希望就口試成績申請重閱答卷覆核,必須另行提交,考評局把考生口試錄影交由一名覆核主考員重閱,以重新評核其口試表現,並會覆核其口試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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