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31歲「畫家」被捕 今提堂
2019-07-05 08:35
有「畫家」稱號的男子因涉包圍警總事件被拘控,今早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控襲警、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三罪,其中控罪指他向警務人員舉中指及呼籲他人給他雞蛋以擲向警員。
31歲被告潘浩昭,被控他於6月21日在軍器廠街灣仔警署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葉啟洲、譚柔慧、文振寰、梁綽熙、方志洋、盧偉東、陳梓軒及盧焯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
另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即被告以粗言穢語或侮辱性的言語,向警務人員高舉中指,呼籲其他在場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擲向警務人員,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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