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今天起將飛克國際(01998)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結束時(即2020年1月3日),聯交所仍未接獲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予以取消。
該公司的股份自2014年3月31日起一直暫停買賣,原因是其未能如期刊發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該公司前任核數師發現了多項尚未解決的審計問題。該公司於2015年4月及5月宣布旗下兩家主要中國附屬公司於2013年12月31日的會計記錄與銀行結餘有3.74億元人民幣的差額。
該公司的董事會於2015年10月委任羅申美企業顧問針對銀行差額及審計問題進行法證調查。然而,董事會於2016年11月總結指該公司已失去對中國附屬公司的控制權,而該等附屬公司亦已停業。因此,該公司未能繼續進行法證調查。該公司也未能維持充足的業務或資產水平以符合《上市規則》第 13.24 條的規定。
上市部於2016年11月25日認為該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 13.24 條的規定維持充足的業務或資產水平,將該公司置於停牌程序的第一階段。聯交所於2018年11月14日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二階段。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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