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實施「不文明行為」整治 公共場所赤膊光膀或要被罰款
2019-07-03 16:37
近日,山東濟南開展不文明行為夏季集中整治,將公共場所赤膊光膀、脫鞋晾腳、隨意暴露等夏季高發的不文明行為列入整治當中。昨日,濟南市文明辦相關負責人回應表示,城市文明和每個人息息相關,少數不文明行為會影響城市的整體形象,整治活動希望能夠提升整體的市民素質。
據悉,此次集中整治包括公共場所衣著不整,特別是在公園、廣場、社區、公交車、景點景區等人流密集區域,赤膊光膀、脫鞋晾腳、隨意暴露;在河道及泉池內游泳、洗澡、泡腳、洗刷衣物,在泉水直飲點用大桶接水、洗腳沖涼;公共場所不自覺排隊、爭搶吵鬧、大聲喧嘩、禁煙場所吸煙,機動車不禮讓行人、車窗拋物、亂停亂放和行人闖紅燈、翻越護欄、亂穿道路;以及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亂扔雜物、躺臥坐椅、亂貼亂畫、亂掛亂曬、佔道經營、不文明養犬等。
有網民認為,不少人在夏季赤膊光膀子確實影響美觀,整治有利於消除不文明現象。但也有人提出,有人夏季光膀子是為了涼快,認為這樣的整治沒有用。
除了濟南以外,全國多地均出台措施整治不文明行為,據天津市政府網站消息指,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施行,在公共場所赤膊的,不聽勸阻的,由接到報警的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人民幣,同下)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據了解,今年5月,天津靜海警方以及和平警方均分別對赤膊男子給予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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