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柳全」不滿懲教處剝奪其人權及福利提覆核 官擇日發書面判詞

2019-06-28 13:20

外號「花柳全」的何毓桓。 資料圖片
外號「花柳全」的何毓桓。 資料圖片

正在石壁監獄服刑的甲級重犯「花柳全」何毓桓,去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控懲教處剝奪其人權及福利,又濫用職權單獨囚禁他。高等法院今就開庭審理其申請,法官聽取雙方陳詞,擇日頒發書面判詞。

何不滿懲教處強逼他換房和支付工資不足,形容是濫用行政命令和酌情權。另外,懲教處無向他提供被鋪,不讓他閱讀和看電視。他又稱自己「生骨刺」,醫生建議他背部作痛時可在囚室的床上休息,但懲教職員要求他換房時,竟著他在新囚室的地板上休息。

何又在庭上指,懲教處遞交法院的文件屬偽造,稱懲教處內部紀律聆訊無錄音記錄,只得主審官筆錄。惟他出席的4次聆訊中,所有聆訊謄本均數以千字,內容猶如「電影對白」。

代表懲教處的大狀回應指,何的申請表格上格式錯誤,申請亦逾期。大狀重申懲教處處長依法辦事,在考慮過何的背景等因素才作出相關決定,懲教處亦有機制分配工資和工作。何指控懲教處偽造文件,卻無給予懲教處充足時間回應指控。

何之後回應時不斷重複內容,法官直言:「同一樣嘢講幾次唔會令件事更有說服力」。何表示害怕自己不斷和法官「撐」會觸怒法官,使其敗訴,法官直斥其說話可構成藐視法庭,但至終未有追究。

法庭記者:陳紫君、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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