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僱主報復「尿溝水」供少主飲 印傭判囚4個月

2019-06-24 13:03

40歲印尼籍被告Komsatun。
40歲印尼籍被告Komsatun。

上班僅6天的印傭聲稱因不滿常遭僱主責罵,遂將尿滲入水樽供給僱主飲用,未料13歲男少主不慎「中招」,飲用後覺有異味並告知母親,繼而揭發事件。警誡下,印傭表示「我原本只想整蠱佢(僱主)咋。」印傭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裁判官指即使事主飲用後「尿水」後身體無恙,但必定對心理造成創傷,加上作為幫傭,此舉屬破壞誠信,判處入獄4個月。

案情指,40歲印尼籍被告Komsatun本年4月4日時獲騁,惟任職未滿一星期,雙方關係已趨欠佳。男少主於4月11日飲用被告提供的水後覺有怪味,回家後告知母親揭發事件。僱主查問下,被告承認曾將尿溝入保溫瓶水中,僱主即報警求助。警誡下,被告表示經常被僱主喝斥,於是在早上將尿滲入水中打算供僱主飲用,未料到少主會取走保溫瓶,最初只想「整蠱」僱主,又表示已知錯,盼給予機會。

辯方求情時指,少主飲用「尿水」後經診斷證實健康沒有影響,並指被告已不可能再度來港工作,沒有重犯機會,懇請法庭可判處適合的刑期,以讓她盡快返回印尼。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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