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權組織擬撰寫612金鐘衝突報告呈交聯合國
2019-06-19 11:10
警方一度將6‧12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衝突定性「暴動」,警務處長盧偉聰日前澄清,只是指某些人行為涉干犯暴動罪,和平示威者毋須擔心。就警方處理6月12日金鐘衝突的手法,有民權組織準備將金鐘衝突觀察所得寫成報告,提交聯合國。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聯合國中有委員會定期審議香港人權狀況和給予改善建議,他說,冀民權觀察撰寫的報告,可以還原到當日事件的真面目。組織同時會把報告提交警方、立法會和監警會,希望警方檢視處理大型示威活動的手法。
王浩賢表示,這份報告亦會記錄6月9日遊行後出現的衝突,以及612之後事件的演變。他說,有成員當日在場,對警員的處理手法感到憂慮,包括有警員以催淚彈槍直射示威者、亦有警員用警棍毆打示威者等。王浩賢又指,民間公聽會雖可藉市民及片段等呈現當日示威情况,但擔憂現身公聽會的示威者或有法律風險。
王浩賢表示,贊成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他說,委員會可以有法定權力傳召警方或示威者作供,有助更全面調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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